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8********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724民初1076号 |
案号 |
(2021)闽0724执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强、叶月华欠原告陆寿金借款本金80000元及已结算利息19000元,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0.6%计算,从2020年5月29日起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该款由被告魏强、叶月华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二、若被告魏强、叶月华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陆寿金有权就未归还部分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无其他争议,本案就此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