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3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924民初129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徐道勤同意张宇于2021年7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60000元(款项汇入:账户名:徐道勤,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前屿支行,账号:6217886400000926605)。二、徐道勤同意袁文强分二期偿还60000元,即2021年3月26日偿还20000元(当即履行),剩余40000元于2021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款项汇入:账户名:徐道勤,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前屿支行,账号:6217886400000926605)。三、案件受理费2700.00元,减半收取1350.00元,由张宇负担675元,由袁文强负担6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