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阳雅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75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211民初4259号
案号
(2017)苏0211执5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阳雅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原告无锡市杰盛环化设备有限公司价款12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9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20日起、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0日起,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无锡市杰盛环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南阳雅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4-11
发布时间
2017-04-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泽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0975426739
登记机关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阳市龙升工业园区龙升大道中段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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