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华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27********1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南仲案字第1-1031号 |
案号 |
(2021)鄂0527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谭华艳向申请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借款本金2907.4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详见文书)二、本案仲裁费80元由被申请人谭华艳承担,申请人已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径行支付给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