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文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4********4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民初1310号 |
案号 |
(2021)桂0621执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文东支付原告广西上思县众鑫商贸有限公司水泥款172 96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如下:以货款172 967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二、驳回原告广西上思县众鑫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 242元,诉讼保全费1 620元,由原告负担42元,由被告负担3 8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