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卫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8********2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28民初3352号
案号
(2021)鲁0828执6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卫林赔偿原告谢龙水车辆损失共计62384元,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如果为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0元,由被告宋卫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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