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代凤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2********3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12民初2070号
案号
(2021)鲁0812执5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全怀兰、代凤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毛瑞清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7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计算);二、全怀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毛瑞清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毛瑞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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