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5********5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14675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7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林耀、赵秀冰支付申请人代偿款74805.22元及违约金14961.04元,共计89766.26元;2.申请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6550.69元(以89766.26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9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3.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22元,共计97338.95元;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