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庞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7********1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526民初500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内0526执11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庞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韩亮种子化肥款11955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以本金11955元为基数按月息1.28分计算至清偿止);二、驳回原告韩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庞龙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