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4********1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6民终970号
案号
(2021)黔0603执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蒲勇、胡邦州连带支付杨仕刚工程款55000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支付15000元,余款4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若逾期未支付(任意一期),则按一审判决认定的工程款75000元支付(调解后已付部分应予扣除),余款按照年利率12%计算利息,从2018年5月31日起至支付清之日止,对未付金额杨仕刚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二、一审案件受理费2459元,公告费300合计2759元,由杨仕刚负担1529.5元,蒲勇、胡邦州负担122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59元,减半收取1229.5元,由蒲勇、胡邦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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