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吉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23********1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24民初1107号
案号
(2021)桂0324执4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蒋吉华在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原告蒋新贵借款本金200,000元(如被告逾期还款,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蒋吉华在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蒋新贵利息176,000元(如被告逾期还款,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由被告蒋吉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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