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吉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23********1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4民初1107号 |
案号 |
(2021)桂0324执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蒋吉华在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原告蒋新贵借款本金200,000元(如被告逾期还款,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蒋吉华在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蒋新贵利息176,000元(如被告逾期还款,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由被告蒋吉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