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华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3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31民初1684号 |
案号 |
(2021)桂0331执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莫华荣同意于2020年9月18日前偿还原告秦息香借款本金3000元,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借款本金之日止)被告同意于2021年5月30日前付清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给付,则原告可就被告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本案受理费1868元,减半收取93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