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华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1********3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1民初1684号
案号
(2021)桂0331执8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莫华荣同意于2020年9月18日前偿还原告秦息香借款本金3000元,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借款本金之日止)被告同意于2021年5月30日前付清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给付,则原告可就被告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本案受理费1868元,减半收取934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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