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普洱市鑫顺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923民初1215号 |
案号 |
(2019)云2923执8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普洱市鑫顺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欠申请人刘致德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利息人民币1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25万元。被执行人普洱市鑫顺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从2018年10月1日起于每月15日偿还申请人刘致德借款本息人民币25万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二、被执行人高会芬、胡光前对上述借款本息人民币425万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若三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协议偿还任何一期款项,则申请人刘致德可以提前申请执行全案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云2923执81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执行法院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2677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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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会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800784627265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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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普洱市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