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30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1民初14986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7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 2、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4月13日为人民币2700元。 3、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案受理费1050元。 4、全部执行费用暂计算至2021年4月13日共计53750元。 5、责令被执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从2021年3月31日起至被执行人实际支付上述款项之日)的债务利息。 6、本案执行费用及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