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利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2********2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22民初5761号
案号
(2021)豫0122执37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利辉同意偿还原告王建坤借款本金8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2019年8月30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2019年10月30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本金30000元);二、原告王建坤与被告刘利辉之间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和纠纷;三、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刘利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7-16
发布时间
2021-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