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晓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3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981民初3162号
案号
(2021)闽0981执14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苏晓明确认截至2019年7月26日止,苏晓明结欠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元和利息23,884.67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二、苏晓明结欠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3884.67元分期偿还,签订本调解协议当日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剩余本金7万元及利息23,884.67元分期偿还,分别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本金3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30,000元,余下贷款本息33,884.67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清偿。在上述还款期间不产生新的利息。三、若苏晓明未按照本调解方案还款,有累计两期违约,则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所余全部未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利息含罚息、复利,按原合同约定继续计算)及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放弃的利息;四、苏晓明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偿还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2000元。五、施全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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