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申子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04********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023民初896号 |
案号 |
(2020)甘1023执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华池县锦盛泰和生态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付原告常西元工程劳动安全保证金300000元、给付工程款584408元,合计884408元;二、被告申玉彬、张孝红、张申子琪、章政川、申小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