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丽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121********8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04民初1102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5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丽娜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本息合计人民币220000元,于2021年3月20日前一次性还清;二、若被告宋丽娜逾期或未足额支付,则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有权就上述款项及减免费用17286.34元,合计237286.34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860元,减半收取计2430元,由被告宋丽娜承担(该笔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3月20日前一并支付于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