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5********04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4民初1289号 |
案号 |
(2021)粤0104执15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广州海兰星贸易有限公司、金星共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拖欠运费238276.72元及滞纳金(滞纳金以尚欠运费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11月8日 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广州海兰星贸易有限公司、金星共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7000元、保全申请费 1865.5 元。 3、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