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井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29********2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783民初1608号
案号
(2021)内0783执10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郝井锋给付刘季两笔欠款本息合计20 000元,此款于2020年7月20日前给付10 000,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10 000元,如违约未付,本金17 860元从2016年6月5日开始按月1%计息至此款全部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25.25元由被告郝井锋负担,于2020年10月1日前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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