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井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9********2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783民初1608号 |
案号 |
(2021)内0783执10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兰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郝井锋给付刘季两笔欠款本息合计20 000元,此款于2020年7月20日前给付10 000,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10 000元,如违约未付,本金17 860元从2016年6月5日开始按月1%计息至此款全部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25.25元由被告郝井锋负担,于2020年10月1日前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