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春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2********39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7民初3285号 |
案号 |
(2021)桂0127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春平确认尚欠原告李杰渊借款本金24000元和违约金1200元,合计25200元,定于2021年2月11日之前一次性还清;二、案件受理费460元,减半收取计23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杰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