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秀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2********7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506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1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祁兴平、郑秀玲共同支付敦煌市龙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郑秀玲支付敦煌市龙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期间,以1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敦煌市龙腾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项债务,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