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4********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723民初1361号 |
案号 |
(2021)甘0723执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顾磊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0元,承担利息20176.13元(利息算至2018年7月11日),合计70176.13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6元,减半收取773元,由被告顾磊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