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学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4********2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3民初1104号 |
案号 |
(2021)鲁1323执1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文升、郑艳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4904.39元及合同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自借款之日起至付清本金止日止)二、被告王学斌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文升追偿三、驳回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