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01********46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29刑初6号
案号
(2021)黔0329执6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余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詹建峰,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二、被告人潘飞,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三、责令被告人罗仁波、潘飞、詹建峰等人共同退赔被害人蔡智清人民币六千元、孔召仙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罗仁波等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李成梅人民币五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18
发布时间
2021-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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