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0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742号 |
案号 |
(2019)鲁0681执2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龙口市立群木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借款本息5405516.96元(计至2018年10月20日),并承担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2、被告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杜景龙、王香荣、麻洲、曹海燕、凌明德、凌明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639元,减半收取2482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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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麻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1720732533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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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龙口市龙口开发区龙马路2号化肥厂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