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万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03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5民初3770号 |
案号 |
(2021)闽0305执17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万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孙翠翠售房款250000元,并承担自2020年3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