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4********2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 0523 民初 1789 号
案号
(2021)黔0523执2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冉超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归还原告付启发借款本金 4000 元,并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以 4000 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计算利息至本息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付启发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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