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302民初1804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7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邓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支行该行本金15999.98元,消费手续费441.38元,违约金451.69元,利息280.39元(暂计算至2019年3月1日);此后利息、违约金至清偿之日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收。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9元,由被告邓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