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31********12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4708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20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付小菊支付欠款本金53,000元,利息9,000元,共计6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公告费450元,共计1,800元由被告徐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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