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计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01********0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02民初3136号 |
案号 |
(2021)豫1602执2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马计华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信用卡本金14278.76元,利息1800.03元,应收费用3347.14元,共计19425.93元。2、案件受理费143元及执行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