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蒙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02********3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4民初16570号 |
案号 |
(2021)粤0114执6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蒙强、唐友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亿洲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5558.5元;二、被告蒙强、唐友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亿洲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5558.5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2日起按年利率15.4%计至货款付清日止);三、驳回原告广州市亿洲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4元,由被告蒙强、唐友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