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博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3民初2559号 |
案号 |
(2021)闽0623执2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杨亚妹、杨博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支行借款本金99056.87元及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的利息29786.62元、违约金8066.52元,本息合计136709.31元,并支付从2020年4月23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及违约金。二、杨亚妹、杨博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支行律师费1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