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3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02民初669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邱建欠原告萍乡新越沥青有限公司货款计354,766.2元,违约金17,738.3元,两项共计372,504.5元;二、如被告邱建在2021年4月25日前付货款200,000元,在2021年6月25日前付清剩余货款,原告萍乡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则自愿放弃违约金17,738.3元;三、如被告邱建逾期支付货款达一期(含一期)以上,原告萍乡新越沥青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欠货款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6,887元,减半收取计3,443.5元,由被告邱建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