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平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1********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民终14267号 |
案号 |
(2021)桂0127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2020)桂0127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一、三项;二、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2020)桂0127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林平川应向黎运杰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按月利率2%,以36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2日起计至林平川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