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相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2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民初字第125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鲁0828执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相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程艳贞、周壮虎、周佳音、李玉英欠款170551元。二、被告程相武、胡淑卉对上述第一项在其认缴的出资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程艳贞、周壮虎、周佳音、李玉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43元,由被告山东相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28 |
发布时间 |
2017-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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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淑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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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金乡县马庙镇黄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