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龙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2********2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82民初6270号
案号
(2021)鲁0782执1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与被申请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诸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0782民初627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贵院申请执行。请求事项被申请人刘跃伟、胡龙芳向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偿还借款本金67013.91元、利息2857.56元、罚息324.97元(计算至2019年5月28日)案件受理费1556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2352.44元及其后的利息、罚息(从2019年5月29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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