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常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200********07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02民初1861号 |
案号 |
(2021)琼9002执9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陈科峰与被告林常青共同确认,被告林常青尚欠原告陈科峰借款本金363420元及利息262052元。二、被告林常青同意在2020年8月3日向原告陈科峰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263420元及利息262052元,定于自2020年8月起至2021年5月止每月28日前向原告陈科峰偿还50000元,2021年6月28日偿还25472元。在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时,被告林常青应当直接汇入原告陈科峰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坎坡分理处 户名:陈科峰 账号:6228 4601 5600 0254 163)。三、如果被告林常青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还款或足额还款,则原告陈科峰有权就剩余拖欠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如果被告林常青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还款或足额还款,被告林常青同意自2020年8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26342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继续计算利息。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15236元减半收取7618元,由被告林常青负担,并在2020年7月29日直接向原告陈科峰支付(已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