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季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122********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4281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23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20年6月22日,被告共拖欠借款本金8934.41元、利息4865.99元,合计13800.4元。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拖欠借款本息一次性偿还;二、从2020年6月23日起,被告继续履行《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编号为:6499841qz15064441259)。如逾期任意一笔,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剩的所有借款本息。申请执行时,原告有权申请将抵押物进行拍卖,优先受偿;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13元,由被告负担,于2020年6月22日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