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立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8********2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诸相民初字第177号 |
案号 |
(2015)诸执字第02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立波偿还原告徐兆明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73800元,共计223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秦玉伟、诸城百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沈立波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被告秦玉伟、诸城百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偿付债务后有权向被告沈立波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11-13 |
发布时间 |
2015-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