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5********4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4644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1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耿彦平、杨慧偿还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7188.9元(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共计217188.9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万元,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1月,于每月28日前偿还本息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5000元,自2022年1月起至2022年11月,于每月28日前偿还本息9000元,剩余借款本息18188.9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二、耿彦平、杨慧承担逾期借款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9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按年利率12.75%计算; 三、被告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一期履行违约,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四、齐强、杨艳、陆华、梁志忠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耿彦平、杨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