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5********4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4644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1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耿彦平、杨慧偿还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7188.9元(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共计217188.9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万元,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1月,于每月28日前偿还本息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5000元,自2022年1月起至2022年11月,于每月28日前偿还本息9000元,剩余借款本息18188.9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二、耿彦平、杨慧承担逾期借款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9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按年利率12.75%计算; 三、被告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一期履行违约,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四、齐强、杨艳、陆华、梁志忠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耿彦平、杨慧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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