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9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29民初290号 |
案号 |
(2021)琼9029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退还原告刘裕广已支付的人民币3650000元,并同意赔偿原告刘裕广违约金及损失人民币1350000元,共计50000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刘裕广。如到期未支付的,原告刘裕广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上述未支付款项部分,且被告海南保亭新创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额外支付原告刘裕广违约金人民币2300000元,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卡号:6013826102044154865;姓名:刘裕广;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锡市惠山区玉祁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詹晓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35698926728A |
登记机关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保亭县七仙岭国家森林公园温泉路9号七仙伴月月满庭凤凰一径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