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40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7民初5966号 |
案号 |
(2021)鲁1327执1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被告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与莒南县壮岗镇壮岗东村、壮岗西村、壮岗前村、大河西村于2005年3月17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二、被告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莒南县壮岗镇壮岗社区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费413 127元。三、被告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莒南县壮岗镇壮岗社区村民委员会违约金(以277 562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以135 565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四、驳回原告莒南县壮岗镇壮岗社区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鲍东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7614005463X |
登记机关 |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莒南县城北环路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