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82********70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北海仲字第30-106号
案号
(2021)川0182执14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海国际仲裁院于2020年9月18日作出的(2020)北海仲字第30-106号裁决书:(一)、被执行人刘明月向申请人拓边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796.04元;(二)、本案仲裁费用377.00元由被执行人刘明月承担(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由被执行人迳付申请人);(三)、合计执行标的额5173.04元。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裁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评估以及执行阶段实现债权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彭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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