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03********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淇滨刑初字第238号 |
案号 |
(2021)豫0611执恢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追缴对安阳三鑫矿业公司投资分别向张天祥个人账户转款999600元、向刘东升个人账户转款3612000元、向郭保霞个人账户转款40000元、向李现丰个人账户转款1000000元、向王丁杰个人账户转款1300000元、向高亮个人账户转款50000元、向张会娟个人账户转款560000元;对香港僖六福珠宝店投资分别向张德林个人账户转款104000元、高巍个人账户转款60000元、向蒋雪个人账户转款166000元、向于文清个人账户转款50000元;对安阳市滑县飞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向安阳市滑县飞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转款5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