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3********0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6641号 |
案号 |
(2021)鲁1329执1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玉昌、尹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秀红借款1474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74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杜玉宝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杜玉昌、尹华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