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33********03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9民初6641号
案号
(2021)鲁1329执18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玉昌、尹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秀红借款1474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74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杜玉宝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杜玉昌、尹华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15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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