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阮方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4********2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3 民初 1446 号 |
案号 |
(2021)黔0523执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阮方园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99987.84 元及截止2020 年 6 月 22 日前的利息 15598.31 元,共计 115586.15 元,并从 2020 年 6 月 22 日起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 8.4825%的年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本息还清时止。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