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定州市国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民终2865号 |
案号 |
(2021)冀0634执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定州市国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曲阳县运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366,667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曲阳县运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00元,曲阳县运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77元,定州市国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423元;评估费3,000元,由定州市国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500元,由上诉人定州市国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卫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82673238507U |
登记机关 |
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定州市定曲路(芦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