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晓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28********2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0108民初9195号
案号
(2021)琼0108执49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符晓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继承许顺尊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许顺尊应返还原告吴昊鸿的借款本金11万元。二、驳回原告吴昊鸿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8-11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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