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32********3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2501民初310号
案号
(2021)内2501执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伟给付原告刘利冬借款20000元,2021年2月21日前给付11000元,剩余9000元于2021年3月15前、2021年4月15日前,分别给付4500元。如果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将对20000元借款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李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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