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32********3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2501民初310号 |
案号 |
(2021)内2501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伟给付原告刘利冬借款20000元,2021年2月21日前给付11000元,剩余9000元于2021年3月15前、2021年4月15日前,分别给付4500元。如果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将对20000元借款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李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